外国语学院 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适用于英语专业)

发布者:曾渝理发布时间:2023-11-30浏览次数:12

、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程序

课程学分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按规定直接认定或组织汇报后认定,特殊情况交由指导教师集体讨论后认定。具体程序如下

1. 学生填写《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照规定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指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文件交给指导教师。

2. 指导老师根据认定范围与成绩评定标准给出相应的分数。

3. 教师根据学生所交材料和成绩在科技创新方面作出总结,并提出提升及改革建议。

 

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范围

1.  竞赛类

2.  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类

3.  西华杯

4.  社会实践活动

5.  职业资格证书

6.  双学位

7.  学术论文

8. 创业

 

三、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评定标准

1. 该课程以学生自我创新为主,教师辅导为辅。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及专业特长,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其它方面的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发明专利或获奖证书。

2. 学生的科技作品(成果)必须为在西华大学就读期间获得的。学生需出具相关有效、合法证书、证明文件或材料,方可获得相应课程成绩。

3. 数证相遇时,在取高值分数的基础上再加附加分,但最高不能超过100分。

4. 表中未列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认定由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创新学分成绩认定标准

项目

级别

等级(名次)

项目分值

附加分

备注

竞赛类

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

100

10.0

1、学科类竞赛包括:四川省大学生英语挑战赛、外研社杯NECCS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译杯翻译大赛、全国口译大赛、中华口译大赛、韩素英翻译大赛、普译奖全国大学生翻译大赛“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等。

2、其他类竞赛包括:互联网+”创业竞赛、挑战杯;国家级、省级、行业协会级各类文体竞赛。

3、若参加同一比赛,只认定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

4、列入《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的竞赛获奖,在相应级别认定分值基础上加5分,列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竞赛获奖,在相应级别认定分值基础上加3分,最高分值不超过100分。所列项目以获奖当年公布名单为准。

二等奖

95

9.5

三等奖

90

9.0

优秀奖

85

8.5

省级

一等奖

90

9.0

二等奖

85

8.5

三等奖

80

8.0

优秀奖

75

7.5

市级

一等奖

80

8.0

二等奖

75

7.5

三等奖

70

7.0

优秀奖

65

6.5

校级

一等奖

70

7.0

1西华杯校友杯等校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科技文体艺术节活动(如汉字英雄大赛、国防知识竞赛等)、心理委员风采大赛等按等级认证;

2、其他校级单项活动(如辩论赛、啦啦操、配音大赛、美寝大赛等)按等级认证;

3、校级田径运动会、校级游泳比赛、球类联赛按名次认证,校级体育竞赛类集体奖(5人以上,含5人集体竞赛项目)不能算作主要项目分值,但可以作为附加分;

4、校级竞赛获奖证书应附西华大学或西华大学校团委印章。

二等奖

65

6.5

三等奖

60

6.0

单项奖

第一名

70

7.0

第二名

65

6.5

第三名及其他名次获奖证书

60

6.0

科研成果        发明创造

国家级

  

98

9.8

国家专利、国家创新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单位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

省级

  

95

9.5

市级

  

90

9.0

西华杯

校级

第一作者

90

9.0

申请学校西华杯科技项目并成功结题。需附结题证明。

第二作者

80

8.0

第三作者

75

7.5

社会实践活动

省级

  

95

9.5

1、由学校或学院组织或推荐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应表彰证书,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评分标准按相应级别确定。

2、由学院或学校选拔、推荐参加的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评分不再按级别分类,均为80分。学工部将名单留底并加盖学院章。

市级

  

85

8.5

校级

  

80

8.0

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

90

9.0

教师资格证、会计证、导游证、报关员证、报检员证,证书级别根据该类证书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中级

85

8.5

  

初级

80

8.0

双学位

  

  

80

8.0

参加其他专业双学位学习,通过评估认定可以获得双学位(附双学位已修课程成绩单)

学术论文

北大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

100

10.0

以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为准。

第二作者

85

8.5

公开刊物

第一作者

85

8.5

第二作者

80

8.0

创业

 

 

100

10.0

获得营业执照。

 

85

8.5

入驻西华大学孵化园或郫都区菁蓉镇。

 

四、附则

本认定标准由系主任负责解释。学生对解释或认定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教学的副院长反映。

附件:

1. 《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

2. 各种证明格式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