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7年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728


关于选拔2017年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让学生接受不同学校的文化熏陶,感受不同校园教育方式,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的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交流意识,我校于2010年与南京工业大学签署了《南京工业大学与西华大学教学合作交流协议》,2011年开始选拔了部分优秀学生赴南京工业大学进行课程交流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7年学校再次与南京工业大学续签了《南京工业大学与西华大学教学合作交流协议》,为进一步推进校际合作交流,现启动2017年与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报名、选拔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选拔要求

1、成绩优秀,专业排名靠前。

2、身心健康,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

3、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沟通技能。

4、已完清学校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选拔原则和方式

1、选拔原则

面向全校和南京工业大学相同的专业,在2015级相关学院在校本科学生中进行选拔,重点考虑南京工业大学特色优势专业。

2、选拔方式

各学院在我校现有专业且南京工业大学2015级可接收国内交流生专业(见附件1)中各初选一名优秀学生报教务处,学校审核后确定最终的选拔名单。

三、选拔程序

1、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教学办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华大学与外校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的申请表》(见附件2);

2、学院按选拔要求对学生进行选拔,在65日前将选拔结果并报教务处;

3、教务处进行审核,学校最终确定人选。

四、其他事项

1、联合培养的学生在南京工业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课程交流学习。学习结束后,返校继续后续学业。

2、联合培养的学生在课程交流学习期间的培养与日常管理工作由南京工业大学负责。

3、已确定的联合培养学生要及时清退教务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

4、联合培养的学生在南京工业大学取得的相关课程的学分将得到学校承认。学习结束后,由南京工业大学开具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确认,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转换认定。

、联合培养的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须按接收学校同年级学费标准及时交纳各项费用。

特此通知


西华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2015级)国内交流生可选报专业汇总.xlsx

附件2附件2:西华大学与外校联合培养本科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3附件3:西华大学学生赴南京工业大学交流学习协议书.doc